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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>
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的規範將於112年元旦施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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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>
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的規範將於112年元旦施行,屆時未滿20歲者,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、利益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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